中新经纬11月17日电 据高检网17日消息,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原巡视员刘燕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本溪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燕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燕忠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资金交易中心债券业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巡视员刘燕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和辽宁省本溪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刘燕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经查,刘燕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私人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分销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