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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厉蠲进士,子厉汪进士,孙厉模进士,曾孙厉文翁连续四代的“祖孙进士”,厉汪封西外宗正臣赠太师,厉文翁登宝佑元年1253年进士,仕正议大夫,迁资政殿大学士户部尚书,封东阳郡开国侯,食邑千户,在洋溪开厉府现在后里村附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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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惜朝之信时,正拥美人在怀,启信见小字一行,曰“青城吉兆是祸非福,待围城之势成,且为之奈何?”孙西山亦听得此事,有所思,“那吉兆一起,必引得各方争霸,叹惜朝危矣!”思索再三,孙写下回信云“青城之危,唯制衡二字可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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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wei)经作者授权出售盗版电子(zi)书,获刑!,刘某平,传(chuan)播,张某
中新网3月(yue)18日电 据上海高院官(guan)方"大众号消息,近期,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信息网络侵犯著(zhu)作权的刑事案(an)件(jian)。

图片来源:上海高院官(guan)方"大众号
案(an)情简介
刘某日常平凡喜(xi)好看书,在线购买(mai)并搜(sou)刮下载了大量电子(zi)书。随着掌握的电子(zi)书资源愈来愈丰富,他萌发出一个赚钱的“营生”: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向会员分享自己的电子(zi)书资源。
2019年(nian)7月(yue)起,刘某将获取到的电子(zi)书分类(lei)存入电脑硬盘后,建立电子(zi)书数据资源网站(zhan),并开设网店店铺以会员制对外销售上述(shu)侵权电子(zi)书。
在此过程中,刘某向网络平台领取资金对店铺进行推广,同时(shi)陆续向硬盘内添加电子(zi)书使其赓续更新扩大,并通过呆板人软件(jian)依据购买(mai)会员指令将网站(zhan)上的电子(zi)书推送给(gei)会员。
2020年(nian)起,妻子(zi)张某开始(shi)在网店中担任人工客服,管理呆板人推送书目、担任售前答疑及(ji)售后服务等工作。
2022年(nian)8月(yue),刘某、张某被民警抓获,到案(an)后二人如实供述(shu)自己的守法行为(wei)。
截至案(an)发,网店中的电子(zi)书达(da)10万余部,注册会员达(da)1万多人,销售侵权电子(zi)书金额22万余元,不法获利16万余元。
审查起诉期间,刘某、张某退缴(jiao)守法所得16万余元。
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wei),被告人刘某、张某以营利为(wei)目标,未(wei)经著(zhu)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chuan)播文字作品,守法所得数额庞大,其行为(wei)已构成(cheng)侵犯著(zhu)作权罪。
被告人刘某、张某构成(cheng)配合(he)犯罪,被告人刘某系主犯,被告人张某在配合(he)犯罪中起次(ci)要(yao)作用,系从(cong)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张某到案(an)后均如实供述(shu)自己的罪行,可以从(cong)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张某主动退缴(jiao)守法所得,可酌情从(cong)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张某认罪认罚,有悔罪显示,可以从(cong)宽处理并实用缓刑。
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讯断,被告人刘某因犯侵犯著(zhu)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nian),缓刑三年(nian),并处罚金十三万元;被告人张某因犯侵犯著(zhu)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nian),缓刑一年(nian),并处罚金四万元。
一审讯断后,被告人均服判息诉,讯断现已见效。

图片来源:上海高院官(guan)方"大众号
法官(guan)说法

周广旺 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 三级法官(guan)。图片来源:上海高院官(guan)方"大众号
盗版使用者从(cong)便宜甚至收费中获得便利,盗版贩卖(mai)者则获得利益,电子(zi)书盗版侵权问(wen)题满足了小部分人的自私需求,却破损了出书的良好生态环境,为(wei)行业发展(zhan)带来诸多搅扰。
1、侵犯著(zhu)作权罪的构成(cheng)要(yao)件(jian)
盗版电子(zi)书披着“伪双赢”的皮,行侵权之实。在电商经营活动中,著(zhu)作权罪的构成(cheng)要(yao)件(jian)有哪些呢?
1. 行为(wei)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并且以营利为(wei)目标
此处并不意味着肯定要(yao)有即期获利或者直接从(cong)中取得经济收入。如有的外观看来并未(wei)直接从(cong)被侵权作品获得经济利益,但是通过登(deng)载收费广告等其他方式直接获得收益,或者行为(wei)人出于(yu)商业目标,但开始(shi)阶段大概由于(yu)吸引(yin)“流量”“促销”、提高知名度等,并未(wei)完成(cheng)红(hong)利,属于(yu)为(wei)了变现、远期营利,均不影响以营利为(wei)目标的认定。
2. 行为(wei)人未(wei)经著(zhu)作权人与著(zhu)作权有关的权力(li)人许可,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著(zhu)作权和著(zhu)作权有关权力(li)的行为(wei)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an)(十一)》为(wei)侵犯著(zhu)作权罪增(zeng)设“通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chuan)播”的要(yao)件(jian),以此为(wei)著(zhu)作权在网络时(shi)代提供更加周延的保护。
3. 行为(wei)人存在守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行为(wei)人的行为(wei)所造成(cheng)的后果(guo),根据其守法所得数额、不法经营数额、复制品数量、传(chuan)播作品数量、被点击率、因侵权行为(wei)而注册的会员数量等情节,到达(da)情节严重的,才应当追(zhui)究行为(wei)人刑事义务。
二、互联网不法外之地,保护版权、拒绝盗版人人有责
学问(wen)产权保护轨制的逻辑在于(yu),通过保障产权人在前期的立异投入可以在前期通过市场得到回(hui)报,促使人们放心地投入创造性劳动中,社会能力(li)赓续地通过立异获得持续的发展(zhan)和进步。
互联网技(ji)术的发展(zhan)是一把双刃(ren)剑,其便利性使得作品传(chuan)播速率更快、局限更广,但网络传(chuan)播的无形性也使得侵权行为(wei)成(cheng)本更低、损害后果(guo)更易扩大。网络环境下的侵犯著(zhu)作权罪不同于(yu)传(chuan)统侵犯著(zhu)作权罪,从(cong)行为(wei)上看网络环境下以侵犯著(zhu)作权信息网络传(chuan)播权为(wei)主,传(chuan)统侵犯著(zhu)作权犯罪更倾(qing)向于(yu)对复制权、刊(kan)行权的侵犯。
对付以传(chuan)播作品红(hong)利的互联网经营者而言,不论是以销售的直接方式,照样(yang)以会员制收取会员注册费,亦或是通过无偿使用获取流量变现的方式,均需要(yao)确保自己取得创作者的授权,特(te)别是信息网络传(chuan)播权。
经营创收,取之有道,在此法官(guan)提醒,对付经营者,不能把获取财富建立在他人合(he)法权力(li)受损的基础之上。同时(shi),也呼吁广大网友自觉抵制学问(wen)产权侵权行为(wei),不要(yao)贪图一时(shi)的收费,忽视盗版对社会及(ji)市场带来的危(wei)害,应配合(he)营造风(feng)清气正的网络生态和文化环境。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wei)目标,有下列侵犯著(zhu)作权或者与著(zhu)作权有关的权力(li)的情形之一,守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nian)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守法所得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特(te)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nian)以上十年(nian)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wei)经著(zhu)作权人许可,复制刊(kan)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chuan)播其文字作品、音(yin)乐、美术、视听(ting)作品、计算机软件(jian)及(ji)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书他人享有专有出书权的图书的;
(三)未(wei)经灌音(yin)录(lu)相制作者许可,复制刊(kan)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chuan)播其制作的灌音(yin)录(lu)相的;
(四)未(wei)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刊(kan)行录(lu)有其表演的灌音(yin)录(lu)相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chuan)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冒充他人签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liu))未(wei)经著(zhu)作权人或者与著(zhu)作权有关的权力(li)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损权力(li)人为(wei)其作品、灌音(yin)录(lu)相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zhu)作权或者与著(zhu)作权有关的权力(li)的技(ji)术措施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jian)察院关于(yu)操持侵犯学问(wen)产权刑事案(an)件(jian)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wen)题的解(jie)释》
第五条 以营利为(wei)目标,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zhu)作权行为(wei)之一,守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yu)“守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yu)“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zhu)作权罪判处三年(nian)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不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wei)经著(zhu)作权人许可,复制刊(kan)行其文字作品、音(yin)乐、电影、电视、录(lu)相作品、计算机软件(jian)及(ji)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he)计在一千(qian)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营利为(wei)目标,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zhu)作权行为(wei)之一,守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yu)“守法所得数额庞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yu)“有其他特(te)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zhu)作权罪判处三年(nian)以上七年(nian)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不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wei)经著(zhu)作权人许可,复制刊(kan)行其文字作品、音(yin)乐、电影、电视、录(lu)相作品、计算机软件(jian)及(ji)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he)计在五千(qian)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te)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jian)察院 公安部〈关于(yu)操持侵犯学问(wen)产权刑事案(an)件(jian)实用法律若干问(wen)题的看法〉》
十三、关于(yu)通过信息网络传(chuan)播侵权作品德为(wei)的定罪处罚标准问(wen)题
以营利为(wei)目标,未(wei)经著(zhu)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大众传(chuan)播他人文字作品、音(yin)乐、电影、电视、美术、摄(she)影、录(lu)相作品、灌音(yin)录(lu)相制品、计算机软件(jian)及(ji)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yu)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
(一)不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传(chuan)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he)计在五百件(jian)(部)以上的;
(三)传(chuan)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到达(da)五万次(ci)以上的;
(四)以会员制方式传(chuan)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到达(da)一千(qian)人以上的;
(五)数额或者数量虽(sui)未(wei)到达(da)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到达(da)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liu))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wei),数额或者数量到达(da)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yu)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te)别严重情节”。